一、手持电动工具分类
手持电动工具有两种分类方式,即按触电保护方式分类和按防潮程度分类。
(1)按防止人身触电的程度分,手持式电动工具可分为三类。
I类电动工具(普通型电动工具)。这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除依靠基本绝缘外,还有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即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接起来。当基本绝缘失效后,可能意外带电的金属部件不致带来触电的危险。接零和接地都可作为这类设备的附加安全措施。接零可在漏电时实现速断,并能降低这些金属部件上可能出现的对地电压。I类设备也可以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I类结构部件,也可以有在特低安全电压下工作的I类结构部件。
I 类电动工具外壳一般都是全金属。
II类电动工具(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的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超过50 V。这类设备具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安全防护措施,但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按外壳构成,I类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绝缘外壳的I类设备。这种设备除了铭牌、螺钉、铆钉等小物件外,所有金属部件都在基本上连成一体的绝缘外壳内。该外壳构成补充绝缘或加强绝缘的一部分或全部;第二种是金属外壳的I类设备。这种设备有基本上连成一体的金属外壳,其内最好采用双重绝缘,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加强绝缘:第三种是兼有以上两种外壳的综合性I类设备。I类设备可以有特低安全电压下工作的亚类结构部件。I类电动工具外壳有金属和非金属两种,但手持部分是非金属,非金属处有“回”符号标志。
Ⅲ类电动工具(即特低电压的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这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解靠特低安全电压供电来防止触电,在工具内部不得产生比特低安全电压高的电压。特超低安全电压的供电电源必须符合安全电压电源的要求。同时,Ⅲ类电动工具的绝缘必须符合加强绝缘的要求。
Ⅲ类电动工具外壳均为全塑料。
(2)按防潮程度可分为普通工具、防溅工具、水密工具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