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告》主要编撰者之一、北京睿库贸易安全及便利化研究中心主任江小平认为,近年来,在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的有力推动下,海关持续深化改革,“单一窗口”、通关无纸化应用范围逐步扩大,通关效率不断提高,口岸收费日趋透明,整体的贸易便利化水平稳步提升。
江小平介绍说,按照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第23条有关各成员应成立“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的要求,国务院于2016年4月下发《国务院贸易便利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函〔2016〕59号),组建成立中国“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跨境贸易指标相比,WTO《贸易便利化协定》不仅具有国际法约束性质,其指标要求也更为具体、切实。为此,按照《贸易便利化协定》要求,积极发挥“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在政策制度方面的统筹和部署、实施进展的跟踪与评估、口岸监管机构的协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十分必要。
江小平认为,《贸易便利化协定》所涉及到的内容绝大部分属于海关通关事项,关检融合后,海关的比重更加突出,由中国海关作为“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实施主导机构对开展此项工作更加有利。
据了解,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全球批准实施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成员共计153个,成员对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各条款的承诺比例为66.5%,该协定对于推动贸易便利化和全球一体化所产生的作用将日渐显现,加快《贸易便利化协定》在我国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