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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布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昆明发布 有529人浏览 日期:2020-12-31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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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1日,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昆明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显示,到2023年,昆明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12%以上。全方位创新更加深化,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产业深度融合,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品牌

发展目标

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全面推进,健全服务贸易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市场活力更加凸显。高水平开放有序推进,服务业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开放竞争更加充分,服务贸易对“一带一路”沿线南亚东南亚国家出口占比稳步提升。全方位创新更加深化,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产业深度融合,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品牌。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服务贸易规模显著扩大、结构不断优化,有力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昆明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12%以上。

试点任务

一、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1.建立健全服务贸易发展统筹协调机制

成立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动、综合协调。强化考核评估,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昆明市服务贸易发展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推进联动协作,建立和完善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金融、保险、外汇、税务、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服务贸易发展统筹协调。

2.推进服务贸易领域管理制度改革

主动对接国家和省级部门,积极探索、承接落实服务贸易领域权限下放事项。待国家批复同意后,积极承接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权限。积极承接自由类技术进出口登记备案管理权限,承接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权限,争取由直属海关办理对已获得检疫准入有关展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加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改革力度,简化外资旅行社审批流程,实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方式改革,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探索国际通用的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模式,配合做好探索国土空间规划资质管理工作,配合推进医疗机构审批登记全程电子化,逐步将服务贸易管理事项纳入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二、加大服务贸易开放力度

3.拓宽服务业开放领域

扩大运输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配合做好航空公司开辟国际航线的经营许可审批工作,支持外商投资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境内经营无船承运无须为中国企业法人,允许特定条件下租用外籍船舶从事临时运输。扩大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业、保险业企业在昆明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加强与国内外保险公司的合作。扩大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探索昆明市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的方式及机制,鼓励昆明市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联营,吸引外国律师事务所在昆明市设立代表机构。扩大文化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文化交流合作,持续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建成一批文化交流合作项目和品牌。扩大建筑业对外开放,发挥优质企业在南亚东南亚建筑业工程服务领域专业优势,深耕周边国家设计咨询、规划编制、工程建设等服务市场。

4.探索国内外职业资格取得和认可

探索允许境外专业人才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国内职业资格,推动职业资格互认。允许具有中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具有其他国家专利代理资格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积极配合推动允许台湾居民在昆明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并执业,做好台湾居民参照有关政策在昆明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工作,放宽港澳专业人才执业资质,支持开展面向港澳的高级经济师、信息通信高级工程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可。

5.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力度

加强与重点服务贸易伙伴项目合作,支持国际服务贸易合作园区建设。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规定,大力引进全球服务业跨国公司,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境外大型企业在昆明市设立运营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分销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品牌培育中心、外包中心等具有贸易营运和管理功能的贸易型总部。针对重点领域和潜力行业,加大全产业链式的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力度,推动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贸易生态圈、价值链。

三、提升服务贸易便利水平

6.推进技术流动便利化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管理、调解、仲裁、执法等完整链条,形成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制度框架。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配合推动研究制定外国专利代理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业务咨询、政策宣传、基础培训等基本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息专业检索及分析、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建设等高端信息服务。实行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分级管理,对进口产品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企业探索实施自我承诺便捷通道。

7.推进资金流动便利化

加快推进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持续做好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跨境使用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内资和外资机构依法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支持保税燃料油供应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畅通中医医疗服务付汇、结算渠道,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建立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服务体系。完善外汇管理措施,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争取获批结售汇业务试点资格,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探索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举措。

8.推进人员流动便利化

健全境外专业人才流动机制,探索制定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鼓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包括外籍高端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探索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完善游戏动漫研发、影视制作、会展策划、创意设计等领域外籍人才认定条件和标准。推进签证便利化,持续优化外国人入境、过境免办签证政策,研究出台引进高端人才停居留政策和出入境便利举措,完善和推进来华就医签证便利化政策,逐步优化境外人员在昆就医环境。

四、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

9.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组建昆明数字贸易专家工作组,制定数字贸易发展工作计划。推动数字营商环境便利化,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完善昆明区域性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功能,建立国内外数字营商环境动态跟踪机制。支持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大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挖掘和交易等跨境服务,推动数据资产的商品化、证券化,探索形成大数据交易新模式。

10.创新知识产权运营维护

推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产业专利导航决策制度和政策,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开展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建设区域地理标志运营中心,打造国际化农产品品牌运营平台。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建立专利密集型产品清单。积极争取设立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积极配合打造全国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建设数字贸易平台,提供数字版权确权、评估和交易流程等服务。

11.拓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打造服务贸易保税模式,对“两头在外”(原料进口,生产在国内,销售出口的经营模式)的研发、检测、航空维修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促进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在综合保税区存储、展示等。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依托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支持面向跨境贸易的多语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单证处理、报关、报检、检验检疫、退税、结汇、保险、融资、物流等服务。推动融资租赁发展,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融资租赁业,支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扩大高端设备进口,提升昆明技术装备水平。

五、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12.强化促进平台

建立完善昆明市服务贸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配合建设生物医药、文化创意、新能源服务、商务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中国服务商”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支持各类服务企业通过昆明经开区、高新区等国家级、省级园区,以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开拓国际市场。用好展会平台,对内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对外以南亚东南亚国家为重点,赴境外举办或参加各类服务贸易经贸展洽活动,重点展示和推介昆明市服务贸易品牌。

13.优化促进机制

健全与重点服务贸易伙伴合作机制,配合重要对外活动和各类多边人文交流机制,积极推动将服务贸易纳入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探索开展亚太地区主要经济体签发服务贸易项下的服务提供者(或服务提供商)证明书试点工作。推动培育各类贸易促进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国际合作、贸易促进等作用,成立昆明市服务贸易协会。提供商事纠纷解决便利,打造“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事仲裁中心,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昆明设立业务机构,健全完善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制。

六、优化服务贸易政策体系

14.完善服务贸易财政政策

优化现有服务贸易发展扶持政策,发挥好国家、省级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大平台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用好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新业态培育。

15.拓展服务贸易金融政策

拓宽服务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规范针对小微服务进出口企业的融资担保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昆明市服务贸易特点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广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制度。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服务贸易支持力度,优化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扩大服务贸易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针对昆明市服务贸易企业风险特点创新开发保险产品。

七、完善服务贸易监管模式

16.优化行业监管

探索创新技术贸易管理模式,完善技术进出口监测体系。做好国际会议、赛事、展演、展览监管,进一步简化展品检疫审批管理。在重点服务贸易领域试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建立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流通备份审查、跨境数据流动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

17.提升监管效能

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完善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领域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推动建立以市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的衔接,依法进行失信惩戒。建立大数据高效监管模式,加强风险监测分析。

八、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18.完善统计制度

优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系统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级统计工作要求,建立统计监测系统数据核查、退回和通报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完善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开展企业数据直报工作,督促企业通过“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按月及时报送数据。

19.强化统计合力

先行先试、因地制宜探索建立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探索建立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的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编制昆明服务贸易发展简报,发布昆明服务贸易年度发展报告,为试点成效评估建立数据支撑和科学方法。

特色产业领域

一、推动旅行服务贸易转型升级

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根据国家政策措施推进便利外国人在中国使用移动支付试点,提升境外游客在境内消费便利化水平。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创意新颖、带动性强、投资规模大的文旅主题项目建设,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积极推进体育文化与入境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旅游数字化发展,与“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功能对接,完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昆明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数字旅游平台,实现信息化对旅游新媒体营销、游客服务、行业管理、景区建设等多个环节的有效支撑。加快昆明旅游海外营销中心体系建设,实现昆明旅游海外常态化营销。到2023年,年均海外宣传推广活动不少于3次。

深化旅游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国际旅游组织的双向旅游交流,推进“中国—上合青年交流中心”、“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建设。到2023年,实现缔结国际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46个。支持云南省旅行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旅游竞争和合作。

二、拓展文体和教育服务贸易

配合推动国家重点文化贸易项目建设,按照国家要求协同打造丝绸之路影视桥、中国联合展台、视听中国等项目。推动文化产业聚集,持续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重点推动昆明金鼎文化创意产业园、紫云青鸟云南文化产业博览园、呈贡斗南花艺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形成花卉、珠宝玉石、民族工艺品生产展示交易为主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培育文化贸易市场主体,依托昆明市C86山茶坊、871文化创意工场等27个文化创意园区,吸引文化服务贸易企业入驻园区。推动文化“走出去”,支持表演团体赴南亚东南亚国家参加民俗节庆、文化交流,支持演艺产品开展国外商演,推动中外数字创意、影视培训等合作。加强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建立昆明市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建成昆明市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管理系统,支持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协助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推动中国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DTMB)和中国卫星数字电视广播技术标准(ABS—S)在南亚东南亚市场的广泛应用。2020—2023年,文化服务贸易年增长10%。

继续举办好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安宁红土地国际网球赛等体育赛事,吸引国内外体育爱好者到昆明进行体育赛事观摩和深度旅游。强化教育交流,条件成熟后建设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鼓励和支持昆明市中小学校与国外学校缔结姊妹学校;加快推进昆明市职业教育国际化,依托市属职业院校及安宁、嵩明2个职教基地,推进昆明市职业教育国际化,培养南亚东南亚国家所需的高技能人才。

三、着力推进健康服务贸易

加快建设区域性细胞临床研究中心,配合推进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并依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区域性国际诊疗保健中心,提供国际诊疗保健服务。支持重点企业加快产品研发、生产,拓宽国内外销售渠道。支持梦云南温泉国际康养度假区项目、昆明滇池国际养生养老度假区等康养旅游项目发展,吸引国内外高端旅游康养客户。

四、加快推进物流服务贸易

以经开区王家营和晋宁区腾俊国际陆港为中心,加快将昆明建设成为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物流枢纽城市,推动跨境物流体系和支付体系建设,推进智慧物流创新试点,优化邮件、快件跨境寄递通道建设。加快建设昆明长水国际航空枢纽,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升级航空货运场站对邮件、快件服务功能适应性。拓展“空空+空地”货物集疏模式,鼓励发展全货机航班、腹舱货运,将其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国际航空集散中心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航空物流集散中心。到2023年,新增4条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

支持保障中欧班列、中越中亚国际铁海联运货运班列稳定运行,推动形成直达、中转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国际联运服务模式。加快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将宝象万吨冷链港和东盟冷链物流中心打造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商品展示和跨境交易结算中心。依托跨境直达运输试点企业,以缅甸、老挝、越南等周边国家为重点,构建内联我国西南及东中部腹地、辐射南亚东南亚及印度洋的跨境物流网络体系。

五、扎实推进科技服务贸易

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充分发挥“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科技服务业合作中心”,开展国际科技孵化器试点建设工作,在南亚东南亚国家共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积极培育国内一流农业领域科研机构,形成高原特色农业研发和检验检测服务聚集区,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农业特色产业研发平台和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到2023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占GDP比重突破1.2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件,国际专利申请量(PCT)达到400件,国际科技孵化器实现零的突破。

六、强力推进会展服务贸易

充分利用COP15和国际友城大会契机,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世界一流“三张牌”,强力推进昆明市会展业快速发展。加快推进云南(昆明)会展产业要素聚集,加速“云南(昆明)会展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在昆明设立分支机构、业务机构;加快会展行业地方性或地方行业性标准或规范建立;打造大健康领域、中医药板块会展服务知名品牌,深化与行业领军企业合作;加大本地会展行业“走出去”力度,深化国内外城市间会展合作交流,探索城市间知名会展活动品牌共享;强化与成都、重庆等西南城市的行业合作,探索西南会展联盟抱团发展;充分发挥会展平台作用,助力行业跨界发展。力争到2023年,会展全行业经济效益达到600亿元。

七、稳步推进金融服务贸易

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在昆明设立总部。支持南亚东南亚国家金融机构到昆明设立区域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后援服务中心和培训基地。加快推进昆明金融要素聚集,加快建设区域性跨境人民币服务中心,推动市场主体在跨境贸易、投融资项下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范围;完善人民币对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兑换机制。

八、加速推进数字服务贸易

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大数据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大数据清洗加工基地,发展数据加工、清洗、脱敏等大数据加工业。开展大数据服务外包,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大数据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推动区块链国际电力交易平台落户昆明,建设数字能源中心。重点依托云南省区块链发展中心、云南数字经济开发区等载体,优先在电子政务、跨境贸易、绿色农业、绿色能源、智慧康养、供应链金融等领域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应用场景,打造昆明独特的“区块链+”产业发展模式。

依托呈贡信息产业园,以浪潮昆明云计算产业园、中国移动(云南)数据中心、紫光芯云产业园、昆明数码港国际软件园项目、云南能投数字经济(呈贡)产业园项目等重大项目为支撑,加快数字经济聚集区建设;依托云南软件园,重点发展软件外包、小语种软件操作系统、外包服务、行业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产业,打造昆明数字技术研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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