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绿色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是贯彻始终的鲜明主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深交所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积极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功能和产品优势,研究推出科技创新债、碳中和专项债。科技创新债在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政策框架下,进一步聚焦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符合国家战略、支持关键核心领域科技创新的项目。
近日,深市首单科技创新债顺利落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15亿元科技创新债,募集资金拟通过直接投资或设立、增资于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企业股权,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科技等科技创新领域企业高质量发展。碳中和专项债作为绿色债券的子品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等低碳减排项目。近期,深市首批重点支持领域全覆盖的碳中和专项债券成功落地,合计金额25亿元。
其中,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城市电气化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广西防城港核电工程项目建设,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珠海国际会展中心(二期)绿色建筑减排项目建设。2016年以来,深交所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公司债框架下陆续推出各类专项债券,通过对外发布相关业务试点通知、问题解答及业务指引等方式,规范准入标准及信息披露要求,精准发力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对外开放、扶贫纾困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多个方面。针对特色专项债产品,深交所实行“专人专审、绿色通道”,提高审核及服务效率。截止到2020年末,双创债、绿色债等11类服务国家战略的固收产品发行规模超3100亿元,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全年重点工作时再次强调,“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下一步,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奋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为契机,紧抓“双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坚持把支持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完善科技创新债和碳中和专项债制度安排,发挥好资本市场在推动经济社会创新、绿色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