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交所网站统计,截至3月15日17时,科创板注册生效的企业数量达到238家。而此时,距离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019年3月18日)将近两周年。此外,记者统计发现,自科创板开板以来共有545家企业申报科创板IPO,除238家已经通过注册环节外,还有25家注册生效,6家终止注册,1家不予注册,90家终止审核,25家上市委审议通过,其余160家企业则分别处于提交注册、受理、问询或中止等流程。
“在上交所审核阶段,目前科创板项目从申报受理到上会,在审天数已经较初期大幅压缩,充分体现了审核各个环节的协作力度和衔接性全面提高。”陈雳说。
资深投行人士何南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科创板审核环节提质成效显著。一是近两年时间科创企业上市数量远超过往多年,对我国科技产业的支持力度较大。二是在机制方面,有效地提升了企业上市的可预见性,让注册制的实践在我国得以贯彻落实,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利于未来向全市场进行推广。
“当前科创板运行平稳,审核机制透明公开,企业上市效率高,上市成本有所降低。”何南野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让不同特点、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拥有登陆资本市场的可能性。同时,在新股发行中放开市盈率的限制,上市企业可以市场化定价,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在上市时就能充分体现。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3月27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一步增强了把握科创板定位的重点和方式。《暂行规定》结合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实践,精简了优化评估和核查内容,并专门制订了示范格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评估判断将聚焦科创属性评价指标,重点突出、简便易行,进一步降低发行上市信息披露成本、提高发行上市审核效率。
陈雳表示,《暂行规定》使有关科创板定位的原则性要求得到了制度化和具体化,有助于进一步将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科创企业集聚,更好发挥促进资本和科技相融合的示范和引领功能。“科创板审核2.0”的重要变化之一,就是突出审核问询的重大性、针对性,突出为投资者做判断提供有效服务,按照上述重要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精简优化问询内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减轻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不必要的负担。
为了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科创板还应完善哪些方面的基础制度?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需要进一步提高审核稽查质量,力促科创板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合规运作,实现科创板的高质量发展。
何南野建议,一是加大对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尤其是对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同时,要增加披露文件的可读性、可理解性,让投资者能充分了解公司的发展机会及风险。二是加大对科创板硬科技的要求,突出科创核心技术的高端定位。三是后续应在退市机制上做更严格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上市企业严格执行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