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电力市场被质疑出现“新垄断”
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数量显著增加。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市场交易电量达26870.4亿千瓦时,年均增长48.4%,占全国售电量47.2%,各级电力交易平台累计注册市场主体达19万家。
多个省份的电力市场建设为企业用户有效降低了用电成本。贵州、安徽、广西在“十三五”期间分别累计向企业释放改革红利226亿元、215亿元、232亿元;广东、浙江两地通过市场化交易,2020年分别为用户节约用电成本114.4亿元、55亿元,惠及数万家企业。
但在采访中,有企业用户、售电企业等市场主体向记者反映,部分地区电力市场存在利益主体抱团、部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意识淡薄、售电侧无序竞争的现状,引发业内对市场不当竞争、“新垄断”的担忧。
——发电企业抱团形成“价格联盟”。2020年,五大发电集团在西北五省形成“一家央企一个省区”的格局,此举被业内认为是应对煤电企业普遍生产经营困难的举措。
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智库中心主任夏清认为,此举可能诞生煤电“巨无霸”,导致电力中长期市场无法实现竞争,电力现货交易市场进展受阻。浙江一家水泥企业发电处负责人说:“面对掌握话语权、强势的发电企业,企业用户在价格谈判上几乎没有什么余地。”
——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意识淡薄。国家电网榆林供电公司总经理孙自安说:“电力市场竞争中,客户应自愿选择供电对象,但有个别电网企业,不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采取阻挡等非市场手段,导致客户无法及时用电。”一些企业反映,在山东,五大发电集团对内外售电公司实行两套批发价格标准,导致外部售电公司在批发价上有先天的劣势。
——售电企业截留改革红利。近年来,大量售电公司进入电力市场,部分售电平台企业实为“皮包公司”,利用电力市场建设初期规则与监管不完善、市场供求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专业知识不对称的漏洞,靠拉关系签协议吃购销价差,每度电的差价可高达一毛钱。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崇卫说,一些售电公司实际上没有核心竞争力,靠“钻空子”截留了改革红利。
电力市场建设矛盾凸显
从现货市场试点省以及全国电力市场发展的情况看,当前电力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用户、社会投资者利益诉求各有不同,存在矛盾。
第一,电力市场降价预期与市场导向存在矛盾。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教授王鹏认为,有相当比例地区以降价作为市场交易的目标,对电力价格下浮的期待与市场价格相对刚性特点存在矛盾。
目前,相较于水电、新能源等,火电市场化程度最高,但火电企业对于参与电力市场较为被动。部分地区政府干预市场,形成了发电企业单边降电价的局面,发电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国投集团所属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在水电和新能源企业进入市场后,企业让利费用逐年增加,近三年累计让利77.51亿元。
第二,谨慎放开的市场与逐利的社会资本矛盾凸显。在我国及国外电力市场探索过程中,曾有市场化交易电量放开过急、买卖方完全暴露于现货市场,导致高额不平衡资金、供需危机的先例。
作为我国电改综合试点省份,浙江等地在电力市场建设中吸取前人教训,在规划之初全局考虑电网安全可靠运行、规范化市场的要求,希望在市场化交易电量逐步放开的过程中培育一批具有强劲实力及抗风险能力的售电公司,并通过个性化的服务、资源配置来提升经营服务水平。但目前,售电公司普遍无法达到市场建设方的要求。河北冀能售电有限公司负责人说,该企业在河北、江苏等省份开展了业务,但并未在浙江开展业务,主要原因是市场对操作要求高、利润空间不大。
第三,部分地区市场衔接不畅,难以满足市场多元竞争诉求。例如陕西榆林有国家电网榆林供电公司、榆林地方电力两个电网,地电的小火电、国家电网大型机组分属不同电网,未纳入统一的购电市场机制,这导致地电小火电在发电成本高、污染严重的情况下,接近满发水平,而国家电网大型低成本、节能环保发电机组严重窝电。在能源净输入省份浙江,外来电占比超35%,外来电如何纳入电力市场建设一直备受关注。“由于各市场模式存在个性化差异,省间市场与省内市场如何衔接还是个亟待破解的难题。”国网浙江电力总经理助理李继红说。
进一步优化电力市场建设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电力市场在引入社会资本和电力企业产权多元化方面已迈出重要一步,引入竞争、打破壁垒,是对以往电力工业结构的彻底变革。应在看到改革带来积极变化的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加速解决问题。
一是坚持电力市场发售侧的市场导向。华创证券能源电力分析师王秀强表示,电力市场建设“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要求在发电和售电两端引入更多市场竞争。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建议,加大煤炭价格调控力度,适度放开进口煤采购,进一步完善清洁能源消纳、辅助服务等相关配套机制,营造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是推动省间、省内电力市场衔接,让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进行配置和流动。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马莉表示,中国能源资源与负荷分布不均衡的国情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客观上决定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应以省间、省内市场“两级运作”起步。李继红认为,若能够进一步在国家层面推进省间市场的建立和运营,将减少省内市场主体的博弈与担忧,有利于减少改革阻力。
三是进一步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马莉表示,价格是反映电力市场运行状态、评价市场竞争效率和市场成熟程度的核心指标。建议充分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的作用,通过现货市场进行灵活调整,合理确定市场限价,加强市场监测和监管,强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