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则《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大家发现其中有一条内容是“限制县城居住建筑高度”,要求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给县城住宅限高很有必要。县城居住建筑高度应该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高层住宅尽管节约了土地,一些弊端也显而易见。首先是安全问题,很多县城消防云梯高度仅在50米左右,高层救火难度极大,限高是保证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无论何时何处都须高度重视。
除了安全问题,还与居住舒适度相关,高层建筑住起来并不是最舒适的。大城市因为土地稀缺,不得已建成高层住宅,以容纳更多人口,有很多是户型不方正、朝向不理想的“塔楼”,采光、通风都不及南北通透、格局规整的低层“板楼”。人们普遍认为,低层住宅住着“更接地气”,而且高层住宅电梯、二次供水等后续维护费用远高于低层住宅。限高有助于提升居住舒适度和降低住宅维护成本。
限高还有利于保持县城独有风貌。我国很多县城历史悠久,有的已经有2000多年历史,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建筑文化传承。一些县城盲目建设高层住宅,严重影响了原有风貌特色,与自然环境极不和谐。
限高也有利于保护当地的历史风貌,促进新建建筑与原有风貌融合,能够使县城住宅更好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尽管土地资源没那么紧张,低层住宅又安全舒适、成本低、有特色,可这些年很多县城依然大肆兴建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在县城越建越多,折射出的是一些县城贪大求全、盲目追随大城市的发展理念。
是时候反思不科学的发展模式和理念了。须知,县城的人口数量是有限的,并不一定需要那么多高层住宅。如果不做好科学研判和长远规划,任由县城的楼越盖越高,盲目追随大城市的风潮,未来极有可能出现没人居住的“鬼楼”,留下无人问津的建筑垃圾,造成极大资源浪费。
高楼不等于现代化。高层住宅是科技发展的结果,也可能是成功的商业模式,但未必是理想的居住环境。县城的发展,应该转变过去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的模式,避免追求短期效益,注重长远发展。县城的现代化,应该将百姓是否宜居、是否绿色低碳、是否符合新发展理念、是否带来县城高质量发展作为最核心考量。
县城应该有县城的样子,应该区别于大城市的大而全,实现小而美。未来,县城将逐渐成为我国县域农业转移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安家定居的首选地,转变县城发展方式已经迫在眉睫。应该推动县城从实际出发,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积极探索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