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奢侈品贵妇,一个是制造业直男,说香奈儿跟华为长得像,恐怕没几个人同意。可香奈儿偏偏认定了华为的新商标酷似自己。因此,在过去4年里,香奈儿3次起诉华为,要求后者“整容换脸”。
细看涉诉商标,一个是香奈儿著名的“双C”Logo,图案是左右交叉的两个粗“C”字母;一个是华为2017年在欧洲申请注册的新商标,图案为上下交缠的两个细线半圆。这俩商标到底像不像?此前,欧盟知识产权局、欧盟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均驳回了香奈儿的反对意见,称两个Logo不存在相似性,公众不太可能将两者混淆。
根据一些媒体的报道,欧盟普通法院近日判定,这两个商标“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在视觉上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侵权。消息传回国内,立即上了热搜。一时间,网友们有的怀疑香奈儿碰瓷,有的质疑服饰箱包商标无权起诉手机、硬件商标,还有的怀疑自己和香奈儿哪个眼睛有问题。
这起国际官司背后,是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绕不过去的知识产权门槛。网友可以吃瓜,但企业不能只坐着小板凳围观。
香奈儿并不是碰瓷。根据国际惯例,驰名商标可以跨类保护。卖包包的香奈儿别说告卖路由器的,就是告卖豆浆油条的,也是在行使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
商标是企业的脸面。哪怕这件商标来自一个相差甚远的类别,哪怕被舆论和法院认为是过度敏感,香奈儿也要坚持打官司。网友可以怀疑香奈儿的眼神玩不了“连连看”,但其反应灵敏的专业素养和态度坚决的商标保护意识,依然值得国内企业学习。
有人认为香奈儿卖的就是牌子,所以必须保护好自己的商标品牌。可从古到今,哪个想要做大做强的企业离得了商标品牌?毕竟,这关系到消费者购买时做出选择。
可惜,对自己这张珍贵的“脸”,某些企业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去年老干妈与腾讯那场糊涂官司,就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老干妈缺少完善的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否则,何以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都没有监测到自己的商标品牌被他人用于营销活动?
对别人那张珍贵的“脸”,部分公众的尊重意识也有待提升。几乎1∶1模仿了今日头条商标的今日油条公司就是典型。最近在法庭上,今日油条还辩称,“今日油条”只是描述自己售卖的油条是当天生产的,而今日头条是提供信息服务的,不会让消费者误认,不会对今日头条的商标使用造成损害。相关新闻下,支持今日油条的网友居然还不少,可见普及商标知识任重道远。
本周恰逢“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香奈儿一案,给意欲在新行业、新领域开创新天地的企业提了个醒。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在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下,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企业积极出海拓展业务,一旦出现商标纠纷,事先准备的生产资料、宣传资料统统不能使用,产品无法如期投入市场,每一分损失都是真金白银。
这次华为很可能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但类似的偶发事件可能将会是企业今后要面临的常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有约1150万件商标申请,有效商标注册约5820万件。按照增速,目前有效商标数量已近7000万件。中国企业既要睁大眼睛,防止这些新商标侵犯自己的商标权,也要手持放大镜,避免自己侵犯他人持有的商标。有时,再小心也没有用,比如此次华为遇到的官司,就要求企业得有能力应对知识产权纠纷。
同时,监管部门也要通过加强商标审查、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建设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措施,帮助企业应对挑战。这项工作紧迫性与挑战性并存,却是中国发力创新驱动、扩大改革开放必须完成的能力升级。总之,莫把香奈儿的起诉当笑话,笑她不如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