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省瑞安市沙垟上村为解决本村困难户住房问题,由该村村集体和村民集资建成了12栋解困房,并约定这批解困房1楼的12间店面所有权归沙垟上村村集体。当时,沙垟上村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里没有收入来源,村“两委”便决定将这12间店面对外公开招租,结果却空置3年无人问津。
直到2012年上半年,在外经商的沙垟上村村民谢世佩回到村里看到招租公告后,找到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谢永国和同村好友谢某照商量:“我们三人合伙将这12间店面低价承租下来,以后自行经营或转租来赚取差价,肯定稳赚不赔!”三人一拍即合。
为掩人耳目,谢永国和谢世佩、谢某照达成约定,以谢世佩个人名义承租12间店面,租金和收益由三人平分。
为了压缩“投资成本”,提升“利润空间”,谢永国、谢世佩两人合唱了一出“双簧”——谢世佩在村“两委”会上提出,为解决房屋空置问题,愿以每年租金1万元价格租下12间店面,而谢永国心领神会,当场拍板表示同意。于是,2012年下半年,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表决的情况下,谢世佩以年租金1万元的低价和村里签订租赁合同,租期长达20年。
“个别村‘两委’成员曾提出意见,认为租金太低了,如果按照市场价,这12间店面总年租金可达6万元左右,20年至少能为村里创收120万元。但谢永国在租赁合同上签了字,其他人就没再反对。”当时在场的村干部向调查人员透露。
后来,谢世佩当选该村党支部书记,为掩人耳目、长久经营这笔“稳赚不赔”的买卖,谢世佩又和谢永国、谢某照商量,以谢某照的名义继续承租这12间店面。
2021年3月,谢世佩、谢永国的“生意经”被调查人员识破。最终,二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均退回村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