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走访黑龙江、湖南等粮食主产区的数十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调研中发现,尽管去年秋粮上市以来,粮食价格不同程度上涨,但他们仍有不少担忧——粮食价格上涨了,但今年地租、农资等种地成本随之水涨船高,挤压了本就不高的种粮收益,对农民种粮积极性带来直接影响。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意识、品牌意识弱,往往“种得好”却“难卖好”,还面临自然灾害频发、国家农业补贴不够精准等影响。
基层干群和业内专家建议,通过提高社会化服务,降低生产成本;向产业化要效益,加快一二三产融合;转变“重产轻销”的观念,要更加重视市场营销工作;进一步扩大农业收入保险试点,稳定种粮收益。
“地板”抬升挤压收益影响种粮积极性
去年秋粮上市以来,玉米、大豆等粮食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兴福镇亚琴家庭农场去年种了2000多亩玉米,家庭农场主杨秀春说,秋粮刚下来后,水分30%的玉米每斤0.8元多,现在干粮(水分14%)涨到了近1.5元,干粮比去年同期涨了0.5元左右,“前段时间玉米价格有所下降,现在又有反弹,这么高的玉米价格从来没有过,去年种地确实挣到钱了”。
所谓“地板”,即粮食生产成本。今年杨秀春本来想扩大种植规模,可土地流转价格每公顷上涨1500元至2000元不等,农资、人力成本都上涨。“种地成本指定大幅增加了,今年秋天玉米能否有好的价格还是未知数,不敢盲目扩大。”杨秀春说,尿素、二铵、复合肥都涨价了,“比如复合肥,出厂价比去年每吨涨了700元”。黑龙江省北安市革命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富强说,今年化肥涨得太厉害,每吨尿素比去年涨了约400元,二铵每吨涨了500多元。
在另一个产粮大省湖南,一些新型经营主体也抱怨今年化肥价格上涨幅度太大。湖南省沅江市共华镇宪成垸村的种粮大户刘光武今年种了约70亩田,他告诉记者,跟去年相比,当地每吨复合肥零售价涨了400多元,每吨尿素涨了近400元。他说:“农药价格也在上涨,病虫害统防统治企业不肯按原来价格签合同。”
在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横堤村,种粮大户彭德球告诉记者,这两年化肥、农药、人工、农技服务价格都在上调。他说:“跟去年比,复合肥、尿素、二铵价格都涨了,统防统治也要加钱,人工去年120元,今年要150元,农机服务也说可能涨价,算下来今年种粮成本每亩要涨100元左右,虽然去年开始粮价涨了一点,但这么一算,成本涨得更多些。”单纯种植粮食,效益很难保证,这些年彭德球和村里人都在开始搞“稻虾轮作”,更多效益来自小龙虾养殖。
在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一处化肥销售点,镇惠农服务中心总经理吴培林告诉记者,前段时间陆续接到上游企业电话,说化肥价格一直在上调。他说:“跟去年春天比,每吨复合肥涨了400多元,每吨尿素涨了近400元,二铵价格连续两年上涨,去年比前年每吨涨了200元,今年每吨又涨了80多元。”湖南省供销社经贸发展处副处长刘娟在湖南各地调研农资供应和价格情况,她告诉记者,从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来看,尿素、磷肥、钾肥、复合肥的价格均比去年明显上涨。
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市场分析师王晓雪等业内人士认为,化肥价格持续上涨,背后有多重因素。一是国际市场价格持续上涨,拉动国内价格上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粮食安全备受各国关注,南美、非洲及南亚、东南亚等地区肥料需求持续旺盛,同时受部分化工企业停工、出口政策等影响,国际尿素及磷肥现货供给偏紧,双重因素叠加助推价格持续上涨。其次天然气、硫磺等原材料货紧价涨,带动化肥价格上涨。受天然气供给偏紧影响,氮肥生产受限,供应偏紧,导致尿素价格短期内快速上涨。此外,粮食价格上涨也支撑化肥市场价格。
多地农民反映,化肥涨价直接提升了今年的种粮成本,对冲了近期粮价上涨带来的收益,对农民种粮积极性构成消极影响。汤国太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录田镇楼塘村承包了900亩田,他说:“化肥成本每亩要增加几十元,农药估计也要多四五十元,人工成本也要涨,考虑到油价上涨,不排除农机服务也要涨价。”刘光武说:“去年以来粮价上涨,每亩大概增收100多元,但现在成本上涨,收益被抵消了。”
李富强说,合作社今年种1万公顷土地,大概需要4000多吨化肥,按每吨涨400元算,仅化肥成本就增加了160多万元。今年杨秀春和部分农民签了托管服务协议,每公顷托管价格是5100元,包括种子、化肥、田间管理、收割等。他现在担心,“托管价格是按去年的价格,而今年的化肥,还有其他成本都涨了,恐怕要亏钱。”
多地农业干部反映,以化肥为代表的各项种粮投入上涨,影响到粮农收益,将给今年粮食生产前景带来压力。专家表示,化肥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确实会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如果持续上涨控制不力,农民可能会投入减少,特别是去年多地受灾,一些种粮农民出现亏损,个别地区不排除有撂荒情况出现。
“种得好”有时“卖不好”灾害频发抵抗能力弱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发现,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意识弱,农产品品牌单打独斗,影响力小,往往“种得好”有时“卖得不好”,导致种粮收益低。一些基层干部和专家表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粮食收益低的原因在于农民市场化成本意识低,没有科学计算成本投入价值。不少专家表示,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只会闷头种地,不注重加工和市场销售,粮食价格不稳定,收入就不稳定,甚至亏损。
近几年,黑龙江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尽管形成了五常、庆安、通河等大米品牌,但更多是辨识度和知名度不高的小品牌。同时,网络营销推广品牌费用太大。黑龙江省通河县崇古尔河有机稻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总经理卢士明说,要想在电商平台排名比较靠前,就得花钱推广,少则10多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对合作社来说成本太高。彭德球、刘光武等种粮大户告诉记者,种粮大户种粮收益低,关键是销售和推广没上去,没有渠道和品牌,想把东西卖出去、卖得好难。
黑龙江省嫩江市嘉田种植专业合作社原来粮食收获后就卖,粮食价格不稳定,收入也少,后来建起了面粉厂和水稻加工车间,通过延伸产业链,提高价值链,增加了种粮收益。该合作社理事长田凤斌说,部分种植大户的加工能力不足、市场意识和品牌意识不强,缺少龙头企业带动,产出的粮食难以卖出较高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增产不增收。
刘进良是湖南省有名的种粮大户,他在2004年开始进军规模种粮行业,荣获过“全国种粮标兵”称号,他家种粮面积最多时达3980亩。不过,最近三年,这位“标兵”将面积逐年缩减,如今只有700亩。“过去很多年,都是按照老方法种粮食,追求产量,化肥农药用得多,不注重对接市场,每年辛辛苦苦,还是赚不到多少钱。”刘进良说,看着种粮效益上不去,他反思还是要对接市场,要种植优质品种的粮食,重视食品安全,施用有机肥,种植有机稻。
自然灾害频发,也引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忧。抗风险能力较弱,农业保险相对滞后,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反映,“正常年景种粮食还有微利,一旦受灾就会亏损”。去年我国南方地区严重洪涝灾害、东北地区遭遇台风“三连击”和夏伏旱,给农业生产造成一定损失。去年三场台风,让黑龙江省兰西县兰西镇种粮大户周春波的秋收预期落了空,不仅对产量造成影响,还增加了收获成本。周春波说,这两年最大的损失,就是来源于自然灾害,去年看,农业保险给赔付了一部分,有很大作用,但整体上抗风险能力还是较弱。
2020年11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第十二部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0:提升气候行动力》(简称《绿皮书》)。《绿皮书》指出,全球变暖导致气候变化问题正危及粮食安全,造成热浪、森林火灾、洪水和干旱等灾难性事件与政治摩擦,给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威胁。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持续增长,全球气候风险持续上升。《绿皮书》预计,未来我国区域气温、全国平均年降水量和近海海平面很有可能继续上升,极端事件发生的强度和频次可能进一步增加。
在自然灾害频发背景下,一些新型经营主体认为,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低,保险产品针对性不够,不能满足不同类型种粮主体多样化的风险管理需求,存在定损不够科学、理赔条件苛刻等问题。黑龙江省嫩江市宝全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常宝全表示,近两年试点的“保险+期货”模式下“收入保险”有效保障农民种粮收入,但试点面积小、覆盖面小。
此外,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反映,国家虽然重视并不断加大农业补贴政策,但地租和补贴是一对矛盾,补贴增加地租相应提高,政策不够精准,新型经营主体难以真正享受国家惠农政策。《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中,多位种粮大户反映,尽管国家农业补贴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但让他们烦恼的是补贴增加,土地流转价格也随之增加。比如国家良种补贴资金发放,资金补贴到了土地确权户手中,却到不了种植大户手里。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林丰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侯文林表示,国家为扩大豆面积,增加了大豆补贴,这几年合作社增加了大豆面积,“补贴增加了,地租也随之上涨,真正种地的人收益变化不大”。
提高市场意识加快产业融合发展
以家庭农场、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未来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实现农业现代化至关重要。为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收益,激发种粮积极性,要通过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新型经营主体可以利用自己的农业机械,为周边农户托管、半托管土地。种粮大户农资和机械用量大,可以直接与农资厂商和农机合作社联系,帮助周边农户订购优质农资,从中赚取部分收益。
针对化肥农资上涨,影响种粮积极性,业内人士建议,一方面可以适当增加化肥进口,利用国际市场资源,解决国内化肥涨价的阶段性问题。另一方面,化肥的运输主要依靠水运和铁运,建议协调航运、铁路运输企业在春耕备肥期间优先支持化肥及其生产原料运输需要,降低物流成本。
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市场意识,种植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快从“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专家表示,粮食品质的提升是提高种粮收入的关键,建议从种子到肥料再到生产加工,以品质提升带动效益,通过注册商标、绿色食品认证等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同时,新型经营主体必须转变“重产轻销”观念,高度重视市场营销工作,推动农产品从“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进而靠“卖得好”倒逼“种得更好”。
新型经营主体要向产业化要效益,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一些基层干部建议,种粮大户可以与周边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合作,一产种好粮,二产加工好,三产卖得好,靠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种粮收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必须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从单一的种植合作社,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方向发展,并在贷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扩大“保险+期货”模式下的收入保险试点。收入保险兼顾价格和产量两个因素,以综合保障农民基本收益为目标,规避了价格、灾情等因素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有利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专家建议,进一步扩大“保险+期货”模式下的收入保险试点,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期权品种,上市更多农产品期货和期权品种,丰富“保险+期货”的风险转移渠道与工具,减少场外对冲成本。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农村保险事业部经理张启龙建议,为进一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范围,建议建立多层次的补贴政策,可参考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县级财政+农户自缴”的补贴模式,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参保人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