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勇表示,《条例》规范的行业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开展制度设计的重点行业;另一方面,《条例》本身也定位为体例完整、要素全面的基础性、综合性航运法规,因此,《条例》是自贸港法规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法规,与其他重要法规一起以法律的形式构建起自贸港制度的四梁八柱。
据介绍,《条例》是近年来碰到的立法难度最大的法规项目之一,主要体现在专业性强、覆盖范围广、中央事权多、协调难度大等多个方面。《条例》呈现出众多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搭建起海南自贸港航运管理基本制度框架。航运业航运要素多、产业链条长,彼此相互关联影响,较难通过推动某个或者某些要素聚集来实现产业发展。《条例》借鉴国外立法实践,以系统的观念搭建起涵盖船舶、船员、营运、进出境、税费和海运服务等各个重要要素领域的基本制度框架,将有力提升海南航运业综合竞争力。
二是改革创新力度大。据统计,《条例》在起草过程中计划突破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达到30多部,实质性创新条款20多条,特别是船舶登记申请材料采取格式文本制度、临时船舶登记制度、船舶质量控制制度、允许外籍人员参加自贸港船员培训考试制度等众多制度均是国内首创。
三是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条例》中明确了税收、金融、外汇、进出境等方面支持国际船舶及其配套产业发展的措施。对这些涉及国家事权的内容,国家已经授权实施或政策即将落地的,《条例》中予以明确和固化;还未授权实施的、政策未落地的,采用援引性规定,增强《条例》的前瞻性和开放性,为未来发展完善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