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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贸摩擦海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财政部 有342人浏览 日期:2022-03-03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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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贸摩擦海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T2022FG/017

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贸摩擦海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预算金额:15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国别

服务期

(年)

预算控制价
(万元)

1

美洲和大洋洲片区

1

78.6

2

欧洲和亚洲片区

1

78.6

本次招标共分2包,每包拟择优选择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经贸摩擦海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服务期限:1年。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投1包或多包,但最多只能中1包(即“兼投不能兼中”),并分包编制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4日  至 2022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附律所年检考核记录)。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投标人优先选择通过邮件方式,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由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的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上转账截图。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刘上、董子硕、王香云

电    话:010-62278948-624/601/638

传    真:010-62277461

电子邮箱: hsztzbdl@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 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3 节能环保要求

2.3.1 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4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联系方式:陈亦琳,010-88075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3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联系方式:刘上、董子硕、王香云,010-62278948-624/601/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上、董子硕、王香云

电 话:  010-62278948-624/6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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