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实时资讯 » 热点资讯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安厅联合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安厅联合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

  来源:中国经济网 有464人浏览 日期:2023-07-25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分享到:
 7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召开关于联合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通报两家单位联合开展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和9起自然资源违法典型案件。

  2023年4月,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与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在打击震慑犯罪、发现隐患漏洞、推进源头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两单位通过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打击、密切协作同频发力三方面,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不断压实责任链条,采取建立案件移送、联合执法、台账管理等有效工作措施,从开展联合执法、线索研判、以往案件问题“回头看”、群众媒体举报曝光等方面作了具体工作部署。在保持严打遏制违法犯罪态势的同时,积极防范化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风险。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紧盯矿产资源富集区、禁采区、禁采期及生态保护红线区、黄河干支流、黑土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煤碳洗选、砂石加工、选矿剂经营等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综合应用自然资源与科技信息化手段,着力打好整体战、合成战。下一步要继续按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部署,持续深挖案件幕后组织者、获利者,依法严惩“沙霸”“矿霸”及其“保护伞”和非法采矿犯罪“职业人”,彻底斩断其利益链条、铲除其滋生土壤。

  同时,自然资源厅与公安厅建立双向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采取联合开展业务指导、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联合督导推进等方式,共同梳理剖析全区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形势、共同研究解决检验鉴定、调查取证、涉案物品保管处置等问题,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打击整治合力。

  截至目前,自然资源厅与公安厅召开联席会议4次,指导办案8起,互通工作进展情况5份,联合督导重点盟市和重点区域2次。盟市相关单位联合执法行动139次,出动警力人员3354人次。自然资源部门查处非法采矿行政案件31起,其中1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没款76.38万元。公安机关侦办非法采矿刑事案件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涉案价值4027.71万元。

  下一步,内蒙古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将进一步加深双方合作力度,创新完善执法举措,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建设好保护好内蒙古的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