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广州市出台公积金新政,执行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同时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执行公积金“认房不认贷”
11月14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政策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在一线城市中,北京、上海已经发布类似政策。
10月31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北京市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即实施“认房不认商贷”。
10月17日,上海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上海市无房、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上海市已有一套房、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业内人士认为,此类政策让更多人可以享受到首套房认定标准,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和购房门槛,预计将对改善或置换客户起一定积极作用,未来将有更多城市跟进。
多措并举激发购房需求
近期,多地出台新一轮楼市政策,涉及发放购房消费券、给予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等内容。
在发放购房消费券方面,以宁波市为例,该地发文将面向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发放两轮、总金额达3500万元的购房消费券,10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市六区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者购买二手住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办理纳税以及不动产登记,可以参与报名并抽奖。消费券有3种,均为满1000元减500元的抵扣券,可叠加使用。
据宁波市介绍,本次购房消费券包括3个券种:家电消费券(资金总额2000万元,为云闪付满减消费券)、家具消费券、装修装饰消费券(资金总额1500万元)。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申请的消费券总金额超过消费券资金安排总额,将以摇号方式,确定消费券发放人员名单。
11月13日,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南城县购房需求的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和乡镇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6年6月30日前(精装修商品住房在2026年9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人,由县财政按购房面积分别给予200元/平方米和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对南城县户籍居民家庭在2021年5月31日(含5月31日)之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购买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住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由县财政按购房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购买本县乡(镇)新建商品住房的减半补贴。
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继续支持产销对接商品住房。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支持新兴产业单位、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鼓励多市场主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以多种合作方式开发建设商品房。
成交有望逐步企稳
业内人士认为,近期发布楼市新政的地区,很多此前已经发布过房地产支持政策。例如,宁波市此前发文,将启动住房“换新购”。所谓“换新购”,指的是购房者出售二手住房,换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确认改善需求,在活动参与楼盘中选定心仪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放心买)认购协议,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住房(优先卖)协议,明确意向买进和售出房源,同时签署三方协议。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目前,全国范围内基本全部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成都、济南、合肥、厦门等地已落实“取消土地限价”政策。未来,房地产市场走势依然要看政策,特别是热点地区的政策,会进一步影响楼市成交。
对于后市预测,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热点城市有望在稳定房价预期、激活置换链条、降低合理住房需求购房门槛等方面进一步放宽。在购房者对房价和房贷利率、月供比较敏感的情况下,公积金支持购房的呼声高,后续热点城市的公积金政策有望进一步放松。在政策支持下,热点城市的成交有望逐步企稳。